湖南自考免考如何申請?
1、考生申報。考生于報名期間向考籍所在地的縣(市、區)自考辦或主考學校(助學機構)提出申請,填寫《課程免考頂替申請表》,提供相關的證明材料,按規定繳納相關費用。證明材料應包含身份證、考籍證、學歷證(資格證)和原學校所學課程成績冊(學籍檔案)等有效證明文件。
2、縣(市、區)自考辦或助學機構初審。縣(市、區)自考辦或助學機構應在報名結束的10天內,對考生的免考頂替材料進行初審,在免考頂替申請表上簽署具體意見:根據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免考頂替的有關規定,同意免考頂替或不同意免考頂替xxxxxx課程,并簽具驗證人姓名和日期,加蓋縣(市、區)自考辦或助學機構印章,否則不予認可。
3、市州自考辦或主考學校復審。市州自考辦或主考學校自考管理部門于報名結束的20天內對縣(市、區)或助學機構上報的材料進行復審,并簽署具體意見。
4、省自考辦終審。省自考辦在接收市州自考辦或主考學校自考管理部門上報材料的一個月內,對考生材料進行終審,并錄入同意免考頂替的課程成績。
湖南自考免考課程包括:
1、已經參加中國采購、物流、銷售職業資格證書考試,并通過1門以上(含1門)課程的考生,已通過的證書課程可按規定的新、舊計劃替代辦法申請免考。
2、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本校考試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可免考“英語(一)”課程。持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的考生,成績達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語(一)”。
3、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含一級B)及以上合格證書者,或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中的《計算機初級應用基礎》模塊及其他任一模塊者(共兩個模塊),可免考本、專科(段)中的“00018、00019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4、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或獲得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中的《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證書者可免考非計算機專業的“00051、00052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5、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及以上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02316計算機應用技術”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6、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二級C語言程序設計(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00342高級語言程序設計”課程(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
7、獲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三級PC技術(筆試和上機)合格證書者,可以免考“04732微型計算機及接口技術”(包括理論考試和實踐考核兩部分)課程。
8、經省級勞動行政部門考核獲得中級及以上職業資格證書者,可免考農村自考實驗區中相應專業的實踐技能考核。
9、持大學英語四級及以上證書或考試成績報告單申請免考者,其證書上考試學校應與畢業學校一致。
10、已獲得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考生可免考財務與會計(專科段)(專業代號5020297)中的“27872會計基礎”(6學分)、“27873經濟法概論”(5學分)和“30148會計電算化(實踐)”(6學分)等三門課程。
11、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及以上證書(或筆試部分成績合格);高校畢業生在校期間參加本校考試獲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且在有效期內,可免考“英語(二)”課程。持大學英語四、六級考試成績報告單的考生,成績達到425分,可以免考“英語(二)”。(部分學校學位申請, “英語二”需70分以上(含70分),請考生注意查看相關要求。)

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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