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考籍”相當于考生參加考試省市地區的一個自考檔案, 里面有你的成績, 何時參加的自考, 有沒有作弊等信息。考籍檔案主要包括自然信息,成績信息,考試違規記錄,考籍轉移信息,接考信息,免考信息,畢業信息等。一般以電子檔案方式為主,由市自考辦負責長期保存管理。
二、自考轉考辦理流程
1、自考轉考辦理時間
上半年:3月1-20日;
下半年:9月1-20日。
(具體以省教育考試院通知的時間為準)
2、自考轉考辦理流程
(1)轉專業情況
大部分省份轉專業是不需要重新注冊、重新辦準考證,用現在已經在用的準考證繼續報考就可以了,具體要求還需要看各省自考辦的要求。
(2)跨省市轉考情況
①、取得現在省市的準考證:首先,在需要轉入的省市報名,取得需要轉入省市的準考證。
②、到原考籍所在地辦理轉出:各地考辦辦公時間(部分省市全年辦公,部分省市只在固定日期辦公,以各地公布信息為準)辦理考籍轉移的考生須持準考證、單科合格證書和居民身份證,轉入省市的準考證,到轉出考籍所在區、縣(市)招考辦辦理轉出手續。
③、辦理轉出手續的過程:辦理過程中考生本人須認真復查《考籍轉移通知單》中轉出的科目和成績,核對無誤后簽字確認,并將準考證交回自考辦。
④、到現在省市辦理轉入手續:考生應在轉入省市自考辦辦公時間,持轉出省市考辦開具的轉出證明,和兩個省市的準考證、身份證辦理轉入手續。
注意:部分省市對自考轉入的考生的限制比較嚴格,比如:將專科考籍轉入北京需要在北京考滿5門課程才可以辦理北京地區的畢業證,將本科考籍轉入北京則要考滿4門才可以辦理畢業證。針對這些不同的政策, 最好致電當地考辦咨詢,每個省市都有不同的政策,需要及時了解當地的一些政策情況,以免出現不必要的麻煩。

湖南專升本聲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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